近日,河南省文物局印發《河南省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要求(試行)》,以規范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建設項目的文物影響評估工作。
根據國家文物局《關于加強基本建設工程中考古工作的指導意見》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有關規范中介服務事項文件要求,涉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建設項目方案審批,需開展文物影響評估并編制“文物影響評估報告”,以預防因建設項目設計或實施不當,對文物本體及保存環境造成不良影響,促進文物保護、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。
文物影響評估制度提出以來,由于缺乏必要的技術規范和要求,中介服務機構編制的《文物影響評估報告》質量參差不齊、體例五花八門,《文物影響評估報告》的科學性、嚴肅性無法得到保證,極大影響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建設項目的審批效率,也給后續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一定的不確定性。
為進一步規范《文物影響評估報告》的編制,推動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客觀、公正、規范地開展文物影響評估工作,提升《文物影響評估報告》的編制效率和質量,2021年1月,河南省文物局委托考古研究機構,啟動《河南省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要求(試行)》制定工作。2022年上半年,完成《河南省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要求(試行)》初稿,經過多輪的專家評審、修改和完善,并經征求各省轄市文物行政部門意見,于2022年12月形成終稿,2023年2月正式印發。
《河南省文物影響評估報告編制要求(試行)》是省文物局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一次有益嘗試?!逗幽鲜∥奈镉绊懺u估報告編制要求(試行)》的發布,對于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執業行為,提升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建設項目的審批效率、推進文物影響評估工作健康發展將會產生積極影響?!逗幽鲜∥奈镉绊懺u估報告編制要求(試行)》目前為“試行”狀態,后續將根據相關單位在編制“文物影響評估報告”具體實踐中發現的問題,作進一步的完善和規范。